案子走了大半个月。
这期间我回了那套房子一趟,拍了照留证据。
茶几上的油渍、墙上的鞋印、被烟烫出洞的裙子、少了一半的面霜,全部拍了特写发给律师。
他说这些属于故意损坏财物,结合林城擅自换锁、拒绝我入内的行为,非法侵入是跑不掉的。
我爸妈来找过我三次。
第一次是堵在公司门口,保安拦住了。
第二次是在陈芸家楼下蹲了一整天,我没出去。
第三次,他们又跑到我房子门口,按门铃按了二十分钟,我报了警才走。
我妈走之前在门外哭着喊:
“你要把你弟送进去,你就别认我这个妈!”
我心里却出乎意料地平静,只回了一个字:
“好。”
门外安静了。
判决下来那天是工作日。
我请了半天假,去了法院。
林城因为非法侵入住宅被行政拘留十五天,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十万。
我爸妈因为共同参与,行政拘留十天。
周悦损坏他人财物,赔偿我手机和物品损失共计两万块。
她当场就哭了,说她也是被骗的,她不该赔钱。
法官说这不是免赔理由。
周悦爸妈脸色铁青地签了字,看都没看周悦一眼就走了。
周悦站在法院门口,手里捏着赔偿单,嘴唇哆嗦了半天,最后把单子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。
晚上陈芸开了一瓶酒,说庆祝我打赢了官司。
我喝了两杯,脑袋有点晕,靠在沙发上刷手机。
我妈发了条朋友圈,就一句话:
【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,不如养条狗。】
底下有人评论问怎么了,她回:
【白眼狼一个!把亲弟弟送局子里去了!丢人!】
我没点赞也没评论,截了图存好。
然后把她的微信删除拉黑。
陈芸凑过来看了一眼:
“你不生气?”
我露出一个笑:
“气过了,现在只觉得好笑。”
酒喝完我回卧室睡觉,睡前翻了翻手机,发现林城发来一条新消息。
“姐,我错了,你原谅我好不好?妈病了你知不知道?”
我回复他:
“你由着爸妈偷我房子给你做婚房的时候,有没有想到过今天?”
那边没再回。
然后我打开手机,新建了一个文件夹,取名“证据”。
里面已经存了十几张截图、九段录音、一个完整的聊天记录。
半夜,我做了个梦。
梦见我十五岁那年,林城想要我自己攒钱买的自行车,我妈二话没说就推走了。
我跟在后面追了两条街,没追上。
梦里我在路边蹲下来哭,哭醒了发现枕头湿了一小块。
窗外天还黑着,我猛地坐起来,大口喘气。
摸到床头柜上那张薄薄的判决书,我砰砰直跳的心忽然平静了下来。
是我赢了。
从此以后,再也不会有谁能抢走我的东西了。
关了灯重新躺下,这次我一觉睡到了天亮。